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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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7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2013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6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01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3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3年12月任期届满。2013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陈道彤先生、林常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同时,根据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选,张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与陈道彤先生、林常青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五、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存在。
六、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2013年1月14日,公司以人民币22,788.4万元价格受让闽信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闽信(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2、201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收购福建宏江置业有限公司,即公司向福建宏江置业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宏江置业80%股权。
3、2013年9月5日,公司以人民币39,093.59万元价格受让骏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44%股权,以人民币49,755.48万元价格受让自然人魏成辉持有的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56%股权。
4、201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桂林鸿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75%股权,以人民币1,290万元的价格出售予自然人张国庆。
5、2013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80%股权,即将持有的北京鑫阳48%股权,以人民币6,750.25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李世强;将持有的北京鑫阳32%股权,以人民币4,500.17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林希。
6、201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认购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收购事项时,都能认真、尽责的审议相关事宜,能够根据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及其未来发展前景合理确认交易价格,没有发现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公司监事会核查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可行权的32名激励对象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事项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由6.36元调整为6.20元。
八、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能够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九、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监事:陈道彤、林常青、张生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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